赵骏骞律师
湖南不罔律师事务所
14301201710184372
15974116945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湾路9号湘江时代a2栋21层
赵骏骞,雨花区律师,现执业于湖南不罔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在实践中,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可以起诉吗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二、工伤赔偿时效起算点如何计算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规定明确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申请时效及其起算时间,以及受理申请的行政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上述内容为您详细介绍了;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可以起诉吗;的相关内容,工伤老板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办法
1、申请调解
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
2、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诉讼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向家属作好解释工作,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三条:1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是向卫生局书面写出医疗事故技术申请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3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
另外:如果单方申请尸体解剖,必须向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书并附和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填写尸体解剖申请和尸体解剖知情同意书,卫生局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解剖。双方也可以直接委托进行尸体解剖。
三、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办法的相关知识,受到工伤后就需要知道怎样去要求赔偿,从上文可知,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办法、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主要包括哪些和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